2月19日,韩国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企业委员会通过了被称为“能源三法”的《电网扩建法》《高放射性废物管理特别法》和《海上风电特别法》,这一系列法律的通过有望加速电网建设、高放射性废物储存设施建设以及海上风电场址选择等进程。
多年来,这三项能源法一直徘徊不前,此次在法案小组委员会上获得通过,为解决长期存在的电网短缺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产业委员会是在朝野一致同意下通过的,因此本月内国会法务委员会和全体会议也有望顺利通过这些法案。
其中,《高放射性废物管理特别法》的通过尤为引人注目。该法案自2016年提出以来,历经9年终成正果。该法案规定了对核电站运行中产生的乏核燃料建设临时、中间贮存设施和永久处置场的具体要求,为在核电站外贮存乏核燃料或建设永久性处置设施奠定了法律基础。
由于缺乏单独的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韩国核电站的乏核燃料目前存放在湿式储存设施中,但多个核电站的湿式储存设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饱和。因此,《高放射性废物管理特别法》的通过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该法案,韩国计划到2050年建造临时储存设施,到2060年建造永久处置场。在此期间,当核电站内的乏燃料棒储存池满后,将暂时存放在核电站厂区内的干式储存设施中,并直接向当地居民提供支援。此外,法案还规定在选择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场址或申请运行许可证时,必须听取核安全委员会的意见。
韩国水电原子能公司和韩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署对这一法案的通过表示欢迎,认为这将为高放射性废物储存设施的建设铺平道路。然而,也有地区官员表示担忧,如庆州市核电政策科官员指出,庆州地区已经建有低、中放射性废弃物储存设施,因此根据相关法律,不可能再建设高放射性废弃物储存设施。他还表示,如果高放射性废弃物储存特别法通过,由于核废料将长期临时储存在月城核电站,因此在高放射性废弃物储存设施建成之前,将向当地居民提供直接现金援助。